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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应强化公益属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2  
核心提示: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 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在作主旨发言时表示,政府举办事业单位的目的是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应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黄文平表示,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是重大的理..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 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在作主旨发言时表示,政府举办事业单位的目的是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应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黄文平表示,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是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定和谐密切相关。事业单位是中国公益机构的主体,是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发展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迫切需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黄文平说,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是制约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公益服务有效提供的关键所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需要抓住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改革;需要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明确政府举办事业单位的责任和范围;采取鼓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推进事企分开。

  关于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问题,黄文平表示,创新管理体制重在对政府“管理”和“举办”这两种职能进行相对分离,在强化政府投入责任的同时,明确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管政策、管规则、管监督,真正实现政事分开。同时,要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既要下放政府对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权限,明确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使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微观运营事务,也要强化对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公益目标更好实现。

  黄文平提出,要采取鼓励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放宽准入领域,采取财税等优惠政策,优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促进公益服务多元化发展,改变国家包办公益事业的传统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黄文平同时强调,要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推进事企分开,将竞争性、营利性的服务交给企业和市场,以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期两天的公益机构改革与公共服务发展国际研讨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主办。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国际组织及国内相关部门和地方编办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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