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法律援助中心 » 政策规定 » 正文

全国将开展肉品专项整治 6部委联合行动 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9  
核心提示: 据新华社电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针对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于6月~12月间在全国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包括..

    据新华社电 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针对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于6月~12月间在全国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包括病死畜禽非法交易、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以及注水肉整治等,将强化对活禽和生猪(牛、羊)的产地检疫,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行为;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对生猪(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发现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开展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整顿,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屠宰企业肉品质量整治和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整治,包括完善屠宰企业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肉采购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肉行为,对餐饮企业采购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展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

 
关键词: [db:关键词]
 
[ 综合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