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表示,当前虚假广告主要存在5种类型:
——欺诈性广告。即以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采用捏造、歪曲等手段进行宣传,欺骗消费者。如部分医疗机构在广告中利用专家的名义招揽患者,可实际上该“专家”只是普通医务工作者,甚至有些“专家”不具备行医资格。
——夸大性广告。即在广告中使用无科学根据的夸张词语或绝对性词语,夸大商品功效,诱使消费者购买。如某门诊部宣称用蛇毒治疗鼻炎、咽喉炎等疾病,1-3针治愈,并且当天见效,但消费者按广告治疗2次后始终不见效果。另外,部分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中常见的“永不复发”、“一次见效”等,均属夸大商品功效的行为。
——含糊其词的广告。这类广告词句往往刻意取巧,故意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图像,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其一个明显特征是均称优惠销售,消费者可以享受“买一送一”或其他方式的优惠,却不明确所送商品的名称和价值,使得消费者误认为商家所送商品同自己所购商品。如消费者参与某品牌运动鞋的“买一送一”活动,得到的赠品仅是一双鞋垫。
——混淆视听的广告。此类广告多为自己的产品戴上一个“大帽子”,或称某科研院所最新成果,或与国外某机构强强联合等,让消费者难辨真假。
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识别虚假广告的典型特征,同时注意选择购物场所,尽量选择实体店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