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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监不包含季铵盐 美国协会出面为强生喊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4  
核心提示:早报记者 沈靓 吴洁瑾实习生 许诗雨 江易易 强生公司的婴儿产品近日再曝含有害物质,引来社会广泛关注。昨日,早报记者了解到,季铵盐-15尽管属于国家相关规定的56种防腐剂之一(含量不能超过0.2%),但目前尚无官方检测方法,相关标准尚待完善。另外,上海工商等相关..

早报记者 沈靓 吴洁瑾  实习生 许诗雨 江易易
      强生公司的婴儿产品近日再曝含有害物质,引来社会广泛关注。昨日,早报记者了解到,季铵盐-15尽管属于国家相关规定的56种防腐剂之一(含量不能超过0.2%),但目前尚无官方检测方法,相关标准尚待完善。另外,上海工商等相关部门表示对此事密切关注。

两次抽检强生均为合格

2009年3月,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曾指出,美国市场一些常见婴儿卫浴产品中发现标签上未标注的“1,4-二氧杂环乙烷”和甲醛两种有害物质,涉及强生、妙思乐及帮宝适等厂商。

当时,国家质检总局随后通报,经质检部门组织国家化妆品质检中心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这些产品的甲醛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26种30个批次的产品未检出二烷,仅有一种产品(婴儿香桃沐浴露)的一个批次(批号B081210A/20111209)检出含有微量的二烷(3.27ppm)。在当地质监部门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在化妆品中添加二烷和甲醛。

此外,上海质监部门也曾在去年第三季度和今年第二季度,对本市洗发液进行过专项监督抽查,其中就包括强生婴儿洗发精,抽查结果均为“合格”。

据悉,在去年第三季度的抽查中,质监部门对上海生产领域的洗发液产品共计抽查26批次,其中批号为B100506D的强生婴儿洗发精抽查合格;而在今年第二季度的抽查中,质监部门对上海生产领域的洗发液(儿童)、护发素产品共计抽查15批次,其中保质期至2014年4月2日的强生婴儿洗发精综合判定合格。

专家:检测标准待改善

据了解,相关部门之前在对洗发液产品抽查时,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铅、砷、汞、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也包括甲醛和多聚甲醛,但未含有“季铵盐”项目。

据一位化妆品检验专家介绍,季铵盐属于防腐剂,有一定的消毒作用。卫生部于2007年7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了56种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其中就包含聚季铵盐-15,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2%。“只要强生婴儿洗发水的季铵盐-15浓度小于(等于)0.2%,就可以说是符合国家标准。”

对此,有学者指出,季铵盐-15以及二烷等化学物质应尽可能不出现在婴儿产品中,而有关公司应在产品包装上标示出化学物含量,因其含量多少会影响人体的健康。

此外,化妆品检验专家还指出,目前还没有针对季铵盐的官方检测方法,相关标准尚待改善。

昨日晚间,美国个人护理用品协会则针对“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CSC)”11月1日关于“强生婴儿用品安全性”的报道发表声明,称此报道“毫无新意,也没有任何科学上值得关注的地方”,“该指控声称日用婴儿产品中含有达到有害标准的致癌物质,这一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声明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化妆品成分评估小组(CIR),以及其他世界各地的权威组织很早就已经知道“个人护理产品中可能存在极少量的甲醛和非故意添加的二烷”,并认为,“当它们的含量存在于很低水平时,产品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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