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流动黑药贩”有藏身之地
诏安饶平共筑边界药品安全“铁城墙”
毗邻广东的诏安县探索出“跨省监管”新模式,10年来诏安、饶平两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流动药贩20余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
“一根甘蔗倒两省,一块水田跨闽粤。”诏安县位于闽粤边界,有9个乡镇与广东省饶平县接壤,边界线长达108公里,数十条道路贯通两省,两县经贸往来活跃。特别是两地药品市场之间相互渗透力较大,目前诏安县市场上的药品一半以上是由饶平县医药流通企业供应的,饶平药品供应也有部分来自诏安,这为不法药贩在交界处制售假劣药品、器械等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还有一个事实是,跨省案件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监管难度非常大。面对新形势,诏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动与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沟通,早在2003年,两局就坐在一起,深入探讨消除跨地区监管障碍,实现药监资源共享、案件协查、信息互通等问题。2005年5月,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潮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协议》,开展了数次双边交流活动,为保障闽粤边界食品药品安全积累了经验,也为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树立了一个区域合作的典范。在此基础上,2012年6月14日诏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签署《关于加强边界药品市场联合监管协作框架协议备忘录》,进一步完善了协作机制。
协议备忘录明确了多形式的协作机制:案件协查机制,两地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或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的涉及对方辖区的案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案件移送机制,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属对方辖区的,应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给对方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移送方;委托调查机制,在查办本辖区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对方辖区的,可委托对方调查,并协助对方调查清楚问题产品涉及的单位或个人,接受委托调查方应在委托调查方提出的时间内给予调查并回复。
建立协作机制后,凡涉及边界药械监管行动,两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互通情报,相互配合,打击不法分子在两省流窜经营行为。2012年4月5日,诏安县局执法人员就根据来自饶平的信息,在该县公安干警的配合下迅速出击,一举捣毁位于闽粤边界蜈蚣岭的一处刚刚开工5天的无证生产义齿窝点。不久前,诏安县局接到通知,要求查禁被国家局确认为假药的天蚕镇痛片。在饶平县局的协助下,诏安方面通过调阅医药流通企业的出货单,掌握药品流向,随后,在辖区20多家药店查扣了这批药品,前后只用了一天时间。而在建立协作机制之前,查禁这批药品至少要5天以上。
据统计,自2003年诏安、饶平两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以来,两地共查处流动药贩20余起,涉案金额近20万元,有力推动了两地药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诏安县局准备与饶平县局就建立药品经营准入协调机制、两地药业发展交流会、药监业务联席会议以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等新内容进行探索,以期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