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经济与消费 » 正文

浙江工商启快递网购等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11  作者:cfcp编辑  
核心提示:浙江工商启快递网购等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中新网杭州5月10日电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0月份,浙江省工商局将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对快递服务业、会展业、洗染服务业等十类重点服务行业开展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快递服务业、会展业、洗染服务业、美容美发业、通信服务业、餐饮服务业、汽车销售维修业、装饰装修业、网络购物、保险服务业等十类重点服务行业。  据了解

  中新网杭州5月10日电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0月份,浙江省工商局将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对快递服务业、会展业、洗染服务业等十类重点服务行业开展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快递服务业、会展业、洗染服务业、美容美发业、通信服务业、餐饮服务业、汽车销售维修业、装饰装修业、网络购物、保险服务业等十类重点服务行业。

  据了解,这十个行业都是去年浙江消费者不满意、投诉最多的行业。

  2011年,浙江省消费申诉总量91488件中,服务类消费申诉为36832件,占40.3%,与商品类消费申诉的比例空前接近,比2010年增加了7835件,上升27.02%。热点投诉集中在居民服务、电信服务和餐饮服务等方面。网络购物等互联网服务申诉案件,也从2010年的1371件猛增到2011年的4504件。

  以美容美发业为例,去年一年,浙江各地工商部门接到的投诉超过4000起,其中永琪、震轩、塑年堂等美容美发连锁企业投诉量居同行业前列,投诉量最高的超百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宣传夸大、美容美发产品质次价高、预付式消费陷阱、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

  目前,在以上十类服务行业,国家和浙江省工商等相关部门已制定“三包”规定、举证责任倒置、鉴定费用先行垫付、小额仲裁等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推行无理由退货、自行和解、先行赔付等做法,为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同时,浙江省工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不良商家的行政查处力度,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刚性。

  此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着重解决上述行业中存在的下列八大问题:一是各类“霸王”条款;二是经营者利用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收费不合理、信息不透明;三是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服务用品;四是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五是发生消费纠纷后责任界定难;六是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资金安全无保障;七是不履行法定售后责任,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八是无照经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从四方面入手,建立服务行业的自律体系:一是建立完善服务用品质量把关查验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三是落实消费申诉处理制度。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创新,推广质量保证金、第三方托管等制度,确保消费资金的安全。

  据了解,在本次专项行动期间,浙江各地工商部门将在经营规模较大、人流较集中的经营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开通12315直通车,实现消费纠纷第一时间处理。同时,将建立一支消费维权专家团队,根据各类行业不同特点,通过吸收专家、行业代表、公职律师等力量组建和完善消费维权专家团,为消费纠纷的责任界定、最终处理提供鉴定咨询意见。

 
关键词: 快递
 
[ 综合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